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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法院为异地执行抚养费申请人开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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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芳丽  发布时间:2013-10-09 17:07:16 打印 字号: | |
   “冷水江法院吗?我要申请执行抚养费……”近日,冷水江法院立案信访局工作人员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自称王某某,河北人,与冷水江市的潘某在北京认识并同居,潘某生下小孩后,就离开了他们,小孩由他在北京独自抚养。2012108他向冷水江法院起诉要求潘某支付抚养费,经一审、二审裁判,判决由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判决生效后,潘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他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潘某支付自201210月至今的小孩抚养费,共计6000元,由于他本人独自在北京抚养小孩,在冷水江市又没有亲人,经济能力有限,请不起律师,希望能将立案资料邮寄过来申请执行立案。考虑到王某某的艰难处境,立案信访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原一审承办人联系,核实了王某某的身份和案件事实后,又和执行员协商,当即决定为王某某开通执行立案绿色通道,同意其将立案的相关资料邮寄过来。尔后,立案信访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告诉王某某立案所需的资料,不久后王某某将立案的资料邮寄到法院,立案人员将资料审核后,移交执行局,现该案正在执行中。当事人王某某事后打来电话表示感谢,“你们真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为老百姓降低打官司的成本,我不仅不需要大老远从北京赶过来,省去好几百元的路费,还免去车马劳顿之苦。”听到这样的感谢,立案工作人员欣慰地笑了。
来源:冷水江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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