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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置 法院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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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伟雄 廖文君  发布时间:2013-10-09 09:11: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谢某某等十位租赁户自觉搬迁双峰县某局到期租赁铺面,新业主顺利接手该局房产,县法院执行局依法执行,为县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谢某某等十位租赁户租赁双峰县某局门面,租赁期满后,因国有资产处置,要求谢某等十户搬迁出上述门面,但一直没有自觉履行,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县国有资产处置小组依法向双峰县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双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上述系列案件后,考虑到强制执行搬迁房产案件的复杂性及可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机械执法,通过认真细致的制定了执行方案,多次走访每一位租赁户,反复做了思想工作,了解当事人内心思想和诉求,并通过协调多方面关系,解决租赁户的实际困难,该系列案件最终以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的方式圆满解决。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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