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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再犯罪 两罪并罚被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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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思雪  发布时间:2013-09-29 10:26: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冷水江市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拘禁案,19岁的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出于哥们义气,又参与犯罪,最终锒铛入狱。

未成年的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2812被冷水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前期李某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积极参与社区的教育活动。但时间一长,李某渐渐松懈下来,再加上自己的“好兄弟”不断撺掇,他便认为自己判了缓刑就没什么事了。201321,段某得知欠其钱的刘某在冷水江市城区逍逸网吧上网,遂打电话给潘某要其找人跟着刘某并帮忙讨债,潘某立即联系自己的“好兄弟”李某等人。李某等人来到网吧后,以吃饭为由将刘某带到冷水江市锑都驾校附近的山上,威逼刘某出具欠条,刘某不同意,李某等人就对刘某拳打脚踢,并脱下刘某的衣服,用绳子将刘某捆到树上。刘某出具欠条后,李某等人将刘某带至某假日酒店711房,直至次日830分许,才允许刘某离开。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最终,李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撤销原缓刑部分,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来源:冷水江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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