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两起连环诉讼。近日,涟源法院民三庭法官从司法为民出发,顾不上吃午饭,一气呵成成功调处了这两起连环诉讼案。
2013年2月2日,廖某所驾驶的轿车在一转弯地段与邱某某驾驶的无牌普通摩托车(搭乘其儿子邱某)会车时,发生碰撞,造成邱某某受伤、邱某受轻微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邱某某、廖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邱某无过错,不承担责任。邱某某父子先后用去医疗费用16 9124.32元。另发现肇事轿车车主为徐某某,该车在某保险有限公司投保了保额为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肇事轿车的车辆损失为16784元。
涟源法院于4月7日、6月24日分别立案受理了原告邱某某、邱某诉被告廖某某、徐某某、某保险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原告徐某某诉被告邱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合议庭决定对两案进行合并审理。公开开庭审理之后,庭审结束时已是中午下班时间,但当事人已经走出了审判庭又折返回来请求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调解。因庭审已经结束,何况又过了下班时间,合议庭完全可以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调解,但承办法官认为应当切实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尽最大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于是,合议庭成员忍着饥饿,决定放弃午休,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的错误认识和误解进行了解释和澄清,积极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终于使当事人满意地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