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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建房无钱还债 老赖拒执依法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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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溪荷 周 培  发布时间:2013-09-03 16:59:25 打印 字号: | |

谢某系黄泥塘办事处恩口村养殖户,长期在饲料商谭某处赊欠饲料,至2009年止,共拖欠谭某饲料款39000元。谭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20091215,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谢某在30日内将所欠谭某的39000元付清。判决生效后,谢某以无履行能力为由,逃避偿还义务。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法院几次三番做思想工作,但谢某仍然拒不执行,分文未付。

20136月,被执行人谢某在老家兴建新房一事被申请执行人举报,经法院核查,被执行人谢某新建住宅一事属实,证实了其完全具有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的能力。其行为属于典型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依法应予制裁,娄星区人民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于829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慑于法律的威严,谢某于92主动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案现已执行完毕。

 

来源:娄星区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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