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涟滨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双方亲属发生了争吵,当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递给被告核对签字时,被告弟弟朱某冲上前一把夺过庭审笔录并将其撕毁。事件发生后,涟滨法庭全体干警迅速出动,将朱某当场控制住,并及时疏散双方当事人的亲属。通过法庭干警的耐心教育,朱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当场写下了检讨书。
朱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影响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但鉴于朱某的行为是出于一时的无知和冲动,且事后认错态度良好,最终娄星区人民法院决定从轻处罚,对朱某予以司法拘留10日,以此进行警示和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