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诈尸”闹事事件过去已有些时日,相关闹事组织者、违法者亦受到了应有的打击制裁。在对该“诈尸”闹事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处置总体来讲是依法的、妥当的,但还也存在一些欠缺之处。下面笔者谈几点思考。
一是闹事者摘砸城管牌匾时,从中央电视台节目视频看,城管部门似乎无人出面制止这一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当时城管部门有人出面制止,并讲明真象,闹事者的气焰也许就没有那么嚣张,其后发生的情况也许局面要可控一些。
二是闹事者在广场“诈尸”闹事时,现场有一些公安、城管人员,却无人怀疑“尸体”的真假,均被假的“真象”所迷惑,因而无人主动出面查验“尸体”。导致现场广大群众信以为真,群情激荡,义愤填膺。若不是装扮“尸体”的人因口渴难耐自己坐起喝水而露馅,局势很可能失控,后果将更加严重。如果有人认真观察“尸体”的变动,包括手脚的位置移动,进而上前查验“尸体”真假,那么闹事者的假戏早就结束。
三是假扮“尸体”的人自己起来喝水、闹剧穿帮时,公安却未能及时控制闹事的主要组织者,竟然让其“从容”逃脱。作为现场处置突发事件的公安部门负责人,本应安排二至三名警力专门盯住闹事组织者,待时机成熟时实施抓捕,决不能让其轻意逃脱,这样打击的效果会更好。
四是此前城管执法时到底是否打死人,城管自己应清楚应有底,因此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现场执法的警察,进面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破解迷局,以让“诈尸”原形毕露,防止“借尸还魂”。我们不妨再进一步假设,如果不保持必要的警觉,并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那么,假如扮演“诈尸”的人不起来喝水或者肇事者“借”来的确是真尸,其结果就可能现场弄假成真,导致局势完全失控,其后果就不堪设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