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与旷某于2012年6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小孩由父亲旷某抚养,贺某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等。然旷某自2009年外出以来,一直下落不明,小孩长期由祖父母抚养。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应当由法定监护人(夫妻离婚后确定负责抚养的一方)代为领取。由此,小孩祖父母一直不能顺利领取小孩抚养费,加之二老年老体衰,缺乏经济来源,一时陷入了抚养困局,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法庭。
荷叶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李文军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此案,并提交了抚养费代领申请。同时,多次辗转于荷叶、井字、大坪之间,向当地村委会及周围群众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最终使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同意由小孩祖父代领抚养费,当地村委会和群众对抚养费的使用实施监督。拿到付款审批表后,老人感慨万千,已是泣不成声,只是不停地递上整包烟希望能聊表谢意,李法官笑呵呵地拒绝道:“人民法官原本就应该为人民啊,旷老就别客气了,我们送你回家吧。”说完,又驱车亲自把祖孙俩送回了家。临别,旷老欲再次塞来厚厚的红包,李法官仍好言拒收。第二天据旷老反映,案款已领到。至此,整个案件的处理真正体现了李文军法官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