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官伯伯和阿姨们苦口婆心的教育,我们有了痛改前非、重树人生信念的决心。”说起庭审后的感受,石某等7名失足少年感慨万分。日前,涟源法院宣判了一起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7名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年被推上被告席,分别判处六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了挽救失足少年,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7月份,冒着炎炎烈日,在承办法官的带领下,该案合议庭成员多次到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走访,并召开家长座谈会,努力查找各未成年被告人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感化点,共同对7名被告人进行帮教。
庭审中,合议庭再次从社会、法律、情理等方面,对7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认真剖析犯罪原因,用具体的法律条文、人性化的语言,对被告人进行感化、教育和挽救。7名被告人接到判决书后,均服从判决,表示一定吸取教训改邪归正,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
一直以来,涟源法院的这种“寓教于审,惩治结合”的审理形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倍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的喜欢。正如该院刑事庭庭长所言:“对犯了罪的未成年人来说,送进监狱不是目的,如何把他们教育转化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才是我们审判机关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