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雇主发包人“踢皮球”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分享到:
作者:周荣遐  发布时间:2013-07-08 11:44: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双峰法院洪山法庭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通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受害雇员与雇主、屋主(发包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2011年下半年,被告谭某承建被告王某的新房,原告朱某受谭某雇请,为王某建房。同年12月27日,朱某在脚手架上松马丁时,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致头部、左手臂、左腿多处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用去医药费数万元。受伤后,王某支付了部分医药费,之后,朱某要求谭某、王某赔偿医药费等损失,但谭某与王某互相推诿、“踢皮球”,当地村支两委、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朱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审理时,谭某、王某仍然互相推卸责任,考虑到案情复杂,法官没有当庭宣判。休庭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辩法析理,让谭某、王某明白雇员在从事劳务时身体受到损害,雇主应当进行赔偿,而王某将新房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谭某,王某应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多次做工作,谭某与王某不再“踢皮球”,愿意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谭某又提出朱某出事后,王某没有按合同支付工程承包款,要求一并处理,承办法官没有厌烦,继续组织王某、谭某进行工程结算。经过结算,王某将工程尾款交给了谭某,三方当事人也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将当场兑付了赔偿款。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