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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法院开庭审理一起28名被告人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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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军生  发布时间:2013-07-04 17:00:50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合议庭
  • 接受审判的28名被告人

    7月3日,新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罗荣华、李志辉等28名被告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开设赌场一案。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映辉等出庭公诉,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旁听庭审,社会各界群众200余人参加旁听,新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公诉机关指控,罗荣华、李志辉等28名被告人分别或伙同他人强拿强要他人财物,持械聚众斗殴,持械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个人或共同的犯罪事实分别应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李某某、刘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该案被告人多,庭审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旁听人员多,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新化法院对此案的审理高度重视,由党组书记、院长程海辉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庭庭长、副庭长组成合议庭,成立了庭审押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小组,对庭审中的重大事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等制定了详细周到的工作预案,做到有章可循,有备无患。整个庭审活动组织严密,秩序井然。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新化法院
责任编辑:俞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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