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因证人有意藏身法庭,偷听庭审,依法当庭决定取消证人的作证资格。
今年5月,该院受理被告人蔡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开庭审理前,被告人蔡某向法院申请证人刘某出庭作证,但公诉机关和法院均无法与证人刘某取得联系。本案开庭审理时,书记员首先宣读了法庭纪律,告知证人依法不能旁听庭审,审判法官亦向被告人蔡某及旁听人员宣布了该法律规定,并询问旁听人员中是否有证人,被告人蔡某及旁听人员均无响应。开庭进行很长一段时间后,被告人蔡某申请证人刘某出庭作证,审判法官告知因无法与之联系未能通知。此时,参加旁听的被告人蔡某的家属向法庭提出,证人刘某就在法庭内,应当让其作证。审判法官觉得事有蹊跷,决定休庭。经查证,开庭前被告人蔡某的家属联系到了证人刘某,指使刘某“隐身”,并偷听庭审信息,到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蔡某的证言。鉴此,法庭依法决定取消证人刘某的作证资格,并对刘某及被告人蔡某的家属进行了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