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双峰法院永丰法庭宣判了一起实施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李某(女)接到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时,喜极而泣:“我终于解脱啦!”
原告李某与被告谢某于2012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怀孕及坐月子期间,被告谢某即对原告李某多次殴打,双峰县公安局金开派出所曾经多次出警,对被告谢某进行批评教育。2013年1月的一天,原、被告发生争吵,被告再次殴打原告后,原告回娘家居住,并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谢某多次殴打原告李某,经调解不能和好,应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判决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谢某离婚,小孩尚在哺乳期,由母亲李某抚养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