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涟源市人民法院法官成功在相距几百里外的云南将王某等人存于当地银行的存款依法成功冻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涟源支行与王某等人金融借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2010年1月29日经涟源市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等人应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涟源支行53070.07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常年在外,躲避执行。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亲赴云南执行,经过各方努力,执行法官终于查询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2013年3月23日,执行法官找来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均表示让步,配合执行。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交付了执行款。
涟源法院执行局法官始终坚持“不畏艰辛、时刻准备、迅速出击、一心为民”的精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