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您好!昨天一时情绪失控,多有不敬之处,敬请包涵!”这是一起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给洪山法庭法官的短信。
龙某(女)与朱某于2003年6月结婚,婚后,由于朱某家庭责任心不强,在龙某怀孕、生小孩的特殊时期,朱某不但没有加倍关心龙某,反而为家庭琐事与龙某争吵,言语不合时还对龙某拳脚相加,龙某曾多次提出离婚,经亲友调解,双方最终和好,但是过不了多久,朱某的老毛病就又犯了,龙某于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庭审调解时,一听到朱某讲不愿意离婚,龙某情绪突然失控,泪流满面诉说多年的委屈,承办法官劝说其不要激动,龙某不但不听,反而大声责怪、迁怒于法官,承办法官没有生气,而是倒了一杯热茶给龙某,并耐心的倾听龙某的诉说,等到龙某的情绪好转时,继续组织双方调解,分析双方的感情基础、感情现状和离婚理由等情况,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和平分手。
结案的第二天,龙某向承办法官发来了道歉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