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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 有爱的婚姻也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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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荣遐  发布时间:2013-04-01 15:56: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洪山法庭在娄底监狱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在法庭的调解下,原、被告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周某(女)与被告毛某均是80后,2003年两人在长沙打工时相识、相爱,因被告毛某的家在双峰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遭到了周某父母的极力反对,但周某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和毛某结婚,并跟着毛某来到双峰,婚后,小两口恩恩爱爱,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可是近几年,毛某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开始吸食麻古,积蓄吸光了,又偷起了东西,2012年2月终于东窗事发,毛某因犯盗窃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周某认为毛某违法犯罪,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遂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庭向“高墙内”的毛某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时,毛某情绪激动,怨恨周某只同甘不共苦,承办法官即从情理、法理上规劝毛某,当提到周某起诉离婚后仍多次探监,仍照顾翁婆,毛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承认对不起家庭、对不起妻子,同意和妻子离婚,并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承办法官于是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双方最终和平分手。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胡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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