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新化法院依法对被申请人高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这是修订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新化法院审结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高某从2008年开始出现精神异常,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13年1月11日凌晨1时许,高某在其爷爷熟睡之时,用砖刀猛击其头部,并用剪刀将其左耳剪掉,致其死亡。经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高某目前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新化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高某杀害其爷爷,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依法应予强制医疗。据此,新化法院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