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立案信访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首道关口,也是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全市法院高度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大力完善窗口基础设施,不断强化窗口服务群众功能,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诉讼环境。
便民举措暖人心
配齐办公用具设施。全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满足群众来诉来访的需要。立案信访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设施,积极为群众提供相关的办事便利。从细节入手,小处着想,在立案信访场所摆放了休息桌椅、饮水器具、卫生设施、老花眼镜与笔墨纸张等用具,确保群众来诉来访享受到舒适、必要的服务与贴心的温暖。
完善诉讼资料配置。法院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进行诉讼,根据群众办理诉讼、信访事项的需求,在立案信访场所摆放了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举证指南、诉状样式等10余种诉讼资料,以便当事人掌握事项的办理程序。配置了立案审查、材料收转、查询咨询等功能标牌与电子屏幕,方便群众根据需要办理来诉来访事项,询问了解相关信息。
专人引导诉讼。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入口设置了导诉导访台,安排业务庭室的干警在工作日轮流值班,对来诉来访群众根据目的要求进行分流,引导其到相关区域反映、办理事项,或联系相关庭室干警前来接访,保证群众来诉来访都能得到相关人员的接待、处理。
提供信息咨询。立案信访场所配备有专门窗口与人员办理当事人的信息查询与法律咨询事项,还通过公布立案、信访电话与电子屏幕及在网上公布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审判组织、开庭时间、案件流转等信息,需要了解案件办理进度的,也由立案信访人员及时联系承办人员,并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
窗口服务解民忧
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全市法院坚持在依法审查受理案件的基础上,做到在法定幅度内简化立案审查程序,规定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办理手续,并在窗口完成收取、核算诉讼费用事项。2012年中院所立各类诉讼案件,当天办理立案手续的达95%,各基层法院所立案件,当天办理手续的达90%以上。
积极推行立案调解。全市法院大力推行立案调解,均在立案庭设置了专门的调解室,成立了专门的三调联动组织机构。对于来诉的一审民商案件,立案时征求意见是否同意立案调解,当事人同意的即由当日的值班庭长或立案调解专干负责调解处理。2012年市法院所立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有20%通过立案调解结案。
加大救助服务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确需司法救助的当事人,认真为其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审批手续,使困难群众也能打得起官司。四年来,市中院共缓、减、免诉讼费40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0余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2012年,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对部分案件诉讼费实施缓、减、免的若干规定》,将此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让更多的老百姓受惠。
规范材料收转程序。对于当事人提交诉讼、申诉材料的,规定接待人员必须当即转交相关承办法官或者庭室,当日无法转交的,必须在三日内转交并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并告知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便于当事人与其联系,保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都能得到收取与相应的处理。
大力推行判后答疑。全市两级法院均制定了关于实行判后答疑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判后答疑的范围、程序,凡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要求接待人员必须立即通知承办法官或庭室负责人到指定场所进行释疑答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2012年市法院制定了判后答疑实施细则,通过推行判后答疑,有效消除了一批上诉、上访因素。
推行预约接访制度。对于重大复杂问题或者在集中接访一时无法解决的事项,与当事人约定时间另行专门接待处理。此外,对于一些群体性上访事件,在紧急处置予以疏导劝返后,也由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初步了解情况,制定专门接待方案,安排专门时间与场所由主管院长与群众代表沟通协调,保证群众的诉求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坚持院长接访制度。全市法院多年来一直坚持院长定期接访的做法。根据分管业务,轮流安排院领导在每周一集中接待来访群众,并由相关庭室负责人陪同接访,现场解释、答复、处置群众来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对接访事件做好记录,按照院领导批示逐一落实,跟踪办理,并在规定的限期内将办理情况进行报告,确保接访制度落到实处,解决问题。
管理规范提质效
立案信访首问负责。针对当事人来诉来访找人难、办事难的情况,规定当事人询问的第一位干警为首问负责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听取反映、解释问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也要对当事人做好引导、衔接、反馈等服务事项,确保对当事人有诉必办,有访必理。
立案信访办事公开。为了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对立案信访人员信息与立案信访工作流程进行了公布,同时出台了立案信访公开承诺事项,对办理立案、申诉事项与查询、转交材料的办理要求与期限进行公开,面向群众承诺,方便群众按照公开的内容督促立案信访人员按期依规办理。此外,全市法院还均公布了立案信访工作举报电话与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批评与监督。
规范诉讼收费秩序。为了防范出现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市法院将《诉讼收费办法》制成牌匾张贴上墙,让老百姓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做到群众明明白交费,法院公开公正收费。各基层法院也均将收费标准进行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近几年来,两级法院没有出现一起因收费不规范引发的投诉事件。
坚持文明接待。要求立案信访人员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行为规范,时刻做到对来诉来访人员热情接待、文明服务、态度诚恳、处事公道。还将立案信访窗口文明用语与禁用语张贴上墙,悬挂省法院的六条高压线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规定,督促立案信访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凡发生与当事人冲突或者争执的,一律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推行庭长值班做法。市法院规定在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庭领导轮流到立案信访窗口值班,督促立案信访人员依纪依规办事,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立案信访人员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现场进行处置,避免出现推诿、延迟办理现象,并就一些当事人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解答,保证来诉来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