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黄小聪等8人以单独驾驶轿车的女性为抢劫对象,疯狂实施抢劫,同时,还犯有绑架等罪行。被告人黄小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黄智勇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被告人熊立卫等判处十五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法院认定:2011年1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黄小聪、熊立卫、黄智勇、张帅、全尚阳、屈忠胜、彭方、朱奇及谭某、黄某(两人在逃)等以单独驾驶小轿车的女性为主要抢劫目标,携带砍刀或匕首等拦截车辆,控制被害人后将车子开到偏僻处,使用暴力抢劫被害人财物后,又采取强行脱被害人衣服、威胁要强奸被害人等手段逼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密码,再到自动柜员机上取款,在娄底城区疯狂抢劫8次,还入室抢劫1次。2011年11月30日17时许,被告人黄小聪、黄智勇伙同黄某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谢某,并打电话向谢某家人勒索现金10万元。当黄小聪、黄智勇前往拿取赎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11年10月20日凌晨,熊立卫、屈忠胜、谭某在实施抢劫犯罪后,因害怕公安机关抓捕,逃至被告人张帅家中躲藏。张帅给熊立卫等4人提供住宿并于第二天租车送其至湘乡市。2012年3月18 -21日,被告人朱奇伙同他人在长沙市某宾馆开设赌场,非法获利82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小聪、黄智勇、熊立卫、张帅、全尚阳、屈忠胜、彭方、朱奇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其中黄小聪、黄智勇还系入户抢劫;被告人黄小聪、黄智勇还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构成绑架罪;被告人张帅明知熊立卫等人是犯罪的人,为他们提供隐藏处所,并帮助他们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被告人朱奇以非法赢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