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赌气官司”诉至法院,希望得到一个公正判决,但古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官断案,是根据双方的证据认定事实,谁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观点,谁就能够胜诉,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公正判决的案件不一定能够彻底解决纠纷,甚至可能出现案子结了,但双方当事人却撕破脸皮,彼此成了仇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无法统一。调解是民事法官们的掌中宝,能够有利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可能破碎的友谊重归于好,让当事人带着愤怒走进法庭,带着轻松走出法庭。
调解案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一个有经验的调解好手需要有“三心”、“二意”。“三心”:公心、贴心、耐心。“二意”:留意、民意。“公心”,是调解的基石,法官调解案件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做调解工作,不能违背法律及损害他人的利益。“贴心”,法官调解案件之前必须看案卷,看证据,听双方当事人陈述,这样才能一一突破焦点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法官要想将案件成功调解结案,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要有耐心,许多案件当事人就是一时的气不顺而诉至法院,法官一定要摸准脉,打开当事人的心结。“留意”,法官就象大夫,要懂得察颜观色,调解的过程是需要双方互谅互让的过程,需要双方当事人高风亮节,也需要法官抓住时机,做调解工作。“民意”,法官调解应当以当事人的意见为准,先以单边调解的方式在了解一方当事人的想法后,再告诉另一方当事人,来来回回,法官将当事人的意图转达给另一方当事人,最终在双方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