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近年来在笔者所在法庭辖区内,每年受理的离婚案件都在150件以上,而这些离婚案件中,外出打工者的离婚率最高。从年龄上看,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的离婚现象尤为突出,婚姻持续时间大多在五至十年。前来离婚的外出打工者,或是一方在外,或是双方均在外地,有些知道对方在哪个地方打工,有的不知道对方现在何处,更有甚者,有的多年没有联系过。这些打工者一般集中在春节前后回家过年、探亲期间前来起诉。
笔者认为,外出打工族群离婚率不断增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一些在外打工者,由于接触的人和事不同,事业有所发展,思想更为开放,对婚姻质量的追求也更高,不少人认为自己与配偶性格不合,缺少共同语言,以志不同道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二是夫妻双方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缺乏沟通与交流,外出打工者和留守配偶耐不住寂寞而导致外遇、出轨的情形频发;三是打工者因为各种原因,既不回家也不给家里寄钱,并失去联系,留守配偶只得起诉离婚;四是一些外出打工者经不住城市里花花世界的诱惑,染上了种种恶习,而这些又难以被配偶所接受,由此而引发冲突,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本来农民外出打工,目的是为了让家里的日子过得更好,但如果因此丧失人世间最宝贵的亲情和传统的婚姻美德,就得不偿失。如何预防和消除这类离婚案件的负面效应,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也许我们可以从正面进行宣传教育,也许我们可以通过立法来完善婚姻法律制度,但这些约束所能起到的作用都是有限的。只有用心去经营婚姻,用真诚去理解对方,用责任去担当义务,同时以法律、道德约束之,婚姻才能长久,家庭才能美满,社会才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