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审判力量,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审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审判人员4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且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已取得全国司法资格考试A证;
4、在法院工作2年以上,或者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律职务;
5、男性,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录用后自愿在本院工作五年以上。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2、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司法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填写好《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审判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发布公告的网站,采取现场或者特快专递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政工室
联系电话:0738-8520019、13907388959
传真机号:0738-8520011
邮编:417000
(二)资格审查
经选调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后,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8月10日前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http://ldlxfy.chinacourt.org)上公告。
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低于2:1时,将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笔试
笔试采取按照提供的案例撰写判决书的方式进行,注重考查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实务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谈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谈和考察人选。选调工作办公室将通知本人,并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上予以公布。面谈和考察由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量化打分,并负责对选调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谈和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以后,以总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遇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果出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合格的,必须签署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工作5年以上的承诺书,方可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在选调过程中,凡有做假、虚报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留意有关公告和通知。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组织部
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政法委员会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选调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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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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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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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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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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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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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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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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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格 证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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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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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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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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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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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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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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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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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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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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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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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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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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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资格 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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