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娄涟高等级公路原涟钢收费站路段有一个“马路枪市”,一些维吾尔族模样的人及少数汉族人手握仿“五四式”、仿“六四式”手枪及钢珠枪等,在公路两旁高声叫卖,此外,弓箭、弩器、刀剑等管制器具也有出售。如坐车或步行从此路过,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你,乌亮亮的弓弩瞄向你,虽是叫卖,却让人不寒而栗,心里后怕。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等均明文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禁止非法持有、买卖管制器具。否则,依法收缴,并处以罚款及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有法律明确规定,但这非法黑市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内不仅未被依法打击取谛,而且愈来愈“红火”,从最初的几人贩卖发展到二十多人贩卖,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交易黑市。“徒法不足以自行”,这里肯定存在有关方面及相关部门的不作为,甚至渎职之嫌。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这里做一道简单的数学题:保守估计假设10人长年买卖枪支,每人每年的非法利润平均为1.5万元,每卖出一支枪纯利润为500元,那么每人每年平均卖出的枪支就是30支,10人就有300支,3年就有900支,数字是令人吃惊的。若这些枪支落入犯罪集团甚至恐怖分子之手,群众还有安全吗?社会还能和谐吗?笔者前不久出差去新疆,即使在东突恐怖势力最猖獗的和田市,也从未看到有人公开叫卖枪支或管制刀具,也从未看到有人公开携带枪支或管制刀具。笔者及随行数人曾走访和田市区一公安派出所,该所所长及教导员介绍,在和田市乃至全新疆枪支及刀具是严格管制的。
老子《道德经》有言:“人多利器,国家滋昏。”其意思就是,民间百姓武器多,国家就会发生混乱。“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现在是该彻底整治的时候了。我们欣喜的看到,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娄底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统一思想,突出重点,把握方法”,全市辑枪治爆集中整治非法贩卖管制器具专项行动全面铺开,动作快、措施硬、效果好。这一专项行动顺乎民心,合乎民意,得到了全体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赞许。非法买卖枪支和管制器具的违法分子和犯罪嫌疑人,或束手就擒,或自动投案,或抱头鼠窜,或东躲西藏。可谓“立竿见影,战果辉煌”。但愿政法机关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挖细查,挖出并铲除其背后深藏的非法制造、运输、贩卖枪支及管制器具的幕后元凶及黑色产业链,重判重处,以儆效尤。但愿今后类似的行动不等不靠,不拖不推,力争工作更主动、更及时、更高效。但愿社会管理不断创新,能动执法,常态执法,并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