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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法院斗笠山法庭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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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海兵 龚跃雄  发布时间:2012-04-09 16:33:18 打印 字号: | |
        涟源法院斗笠山法庭2011年以来,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有效化解矛盾,促进了辖区的稳定和谐。至3月26日,全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9件,审结188件,结案率为94.5%;调解、撤诉结案136件,调撤率为73.4%;受理执行案件33件,结案32件,其中执行和解30件,执结率97%,和解率90%。

       深化调解理念,调解制度化。斗笠山法庭转变重裁判、轻调解的司法理念,从“就案办案”转化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尽量做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法庭将调解确定为一种制度,将调解绩效作为评判考核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发挥法官优势,调解贴心化。法庭干警不放过每一个调解可能,在办案时坚持耐心倾听,求得当事人的认可;诚心相交,取得当事人信任;公正廉洁办案,消除当事人的顾虑;真心排忧解难,贴近当事人心声;细心教育,理顺当事人的思想;以公心讲法明理,辩明双方是非;不厌其烦、锲而不舍地全心调解,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近3年来,法庭共调结案件387件,法庭干警5人次被评为“调解能手”。

         讲究调解方法,调解专业化。法庭采用定期交流、案后总结的方式,在办案过程中,总结出了 “亲情感化法”、“案例提示法”、“冷处理法”等九大切实有效的民事调解办法。

         落实调解措施,调解全程化。针对辖区企业多、工伤事故较多、工企矛盾突出的特点,法庭通过加强与企、事业单位、村级基层组织的联系,深入企业村组,紧抓平时普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开庭的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提高法庭的影响和公信力。2011年以来,法庭干警先后走访了企、事业单位18家,村级基层组织60多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多个,群众60多户。

来源:涟源法院
责任编辑:严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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