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产建设活动在农村日渐增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除常见的煤矿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外,在私房建设、雇工作业等行业中安全事故比较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面对严峻的农村安全生产生活环境,青树坪法庭积极主动参与调处涉安全事故的侵权纠纷,及时为受害者提供司法救济。2011年度,该庭立案处理涉安全事故侵权纠纷21件,其中私房建设事故赔偿案5件,雇工作业中事故赔偿案6件,地面施工致人损害、道路撒落物致人损害案各1件,触电人身损害案2件,轻微交通事故案6件,赔偿标的(已判决或调解确认)170多万元,已执行到位90余万元。
案例一
案例二 2011年4月,朱某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在青树坪镇青龙村承建了一栋三层楼房,在浇三楼的混凝土时,因扎架断裂,正在担砖的小工戴某从楼梯间摔下,致腰椎等多处受伤,造成一级伤残,起诉至法庭后,判处承建方朱某与房主赔偿戴某损失27万余元。现已通过财产保全等方式执行到位16万元。
案例三 2010年3月邓某骑摩托车去三塘铺派出所办理户口事宜,途经一条村级公路时,因水泥路面上撒落大量碎石,邓某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的土坑内,导致脚腓骨等多处骨折,造成五级伤残,举债治伤后,原本拮据的家庭几乎陷入绝境。2011年7月,邓某起诉至法庭,法庭受理后,依法判决撒落碎石至路面的碎石场赔偿邓某损失13万元,作为公路管理者的某村委会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万元。
青树坪法庭立足基层、立足农村,真诚为农民排忧解难,及时为农民提供司法救济,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社会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农村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