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天平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设立的,旨在表彰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法院工作做出贡献的离任法官和退休法官。胡端清同志是娄星区法院获得“荣誉天平奖章”的第一人,他到法院工作后,一直战斗在审判一线,胸怀天平,坚守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一名法官应有的贡献。
会议上,区政法委刘杰书记、娄星区法院朱伟雄院长分别为胡端清同志佩戴“荣誉天平奖章”和颁发证书。胡端清同志感谢法院党组及上级法院对他的关心,并表示将为司法事业和法制建设发挥余热。
这枚珍贵的荣誉天平奖章所代表的不仅仅是胡端清同志个人的职业荣誉,也是对娄星区法院工作的肯定。全院干警纷纷表示要向胡端清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的忠诚,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学习他安于本职、淡薄名利,讲奉献不谈条件的精神,促进法院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