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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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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文娣  发布时间:2011-09-09 09:50:22 打印 字号: | |

 终于迈进了我理想的法律王国,虽然只是短短的六天法院生活,却让我的思想发生了转变,让我的灵魂得到震撼。也许在旁人看来只是几个简单的故事,却让我的思绪不能停下来。

情景一

丈夫:我要离婚,我与我妻子的性格不合,感情确已破裂,且已经分居了。

妻子:我不同意离婚,我们不是感情不合,我们经人介绍结婚已经11年了,他是因为我不能生育所以不要我的。

丈夫:我们确实性格不合,她有精神病还动手打我。

妻子:我没有精神病也没有打他。

几分钟的寂静,寂静到我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丈夫:好,我什么都不要,存款全部给你。

妻子:那好,我同意离婚。

终于丈夫如愿以偿的离婚了,妻子也因分到所有的家产笑了,试问这不是很好的结局吗?可为何我觉得那笑容却如此的寒冷?

情景二

妻子:我要离婚,结婚这么多年来我老公从没有尽过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沉迷于赌博,还拿我辛辛苦苦开打印店赚的钱去还赌债。

丈夫:我不同意离婚,除非给我20万分手费。

妻子:我没有那么多钱,我的钱都被你用来还赌债了。

丈夫:你不是还有7万元存款吗?你娘家不是有钱吗?

接下来是一阵激烈的争吵,妻子的泪水打湿了我桌上厚厚的一叠纸,顿时我觉得不知所措。可几分钟的沉静之后却带来了结束。

妻子:你还欠我弟弟3.5万元和我三姨妈6.5万元,这些债务我帮你还。

丈夫:好,那就离吧,不许反悔啊。

于是一张离婚调解协议新鲜出炉了,丈夫迫不及待的把名字写了上去,妻子含着眼里的泪花签了名。刹那间我不知道用什么可以描绘我的心情。

    ······

随着经济的发展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我曾经很不解,为什么呢?生活水平慢慢提高了,人们不应该更幸福吗?人们的生存得以满足之后,感情不会更充足吗?可为什么离婚的人却越来越多呢?

今年我们国家出台了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让我最关注的是它打破了原来关于赠与财产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没有特别说明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该司法解释却明确规定除非特别说明否则赠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对于这点我和朋友们讨论过,大家都说这是适应经济发展和实际情况应运而生的,对此我不予否认,他是适应时代的产物。但我又不得不思考到底在金钱背后的感情该如何衡量呢?我的心久久不能平衡。

婚姻就像是一座围城,进去的人想出来,而在外面的人想进去。也许这就是婚姻的诱惑所在,美丽却带刺,还要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抵挡简单的金钱交易。我还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小丫头,也许我还没有资格去评议自古以来就争议多多的围城,但是我只想借此告诉所有人,婚姻本身无罪,让我们用一颗纯净的心去面对吧。

来源:涟源法院
责任编辑:严文郁 赵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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