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只身一人从湖南娄底坐火车前往新疆开始了大学的征程,当火车驶入茫茫的戈壁和沙漠时,心中莫名燃起一股强烈的恐慌,担忧的是不远万里求学,毕业后若非学有所成,精通律法,如何面对在农村辛勤耕作,供我上学的父母,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学好法律,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奋斗。七年后,我以优异的成绩从石河子大学毕业,并顺利考上了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预备法官人选,更幸运的是我被分在民一庭,从事我非常热爱的民事审判工作。
那是我办的第一个案子,当内勤从立案庭将案卷领回来交到我手上的时候,我在庆幸,独立办案后的第一个案件案卷材料这么薄,应该不是很复杂。然而,当我仔细阅卷后,才意识到薄薄的案卷竟然那样沉重。这是发生在国家级贫困县新化县的赡养纠纷案件,老两口(刘爹爹、李婆婆)含辛茹苦把三个小孩拉扯大,大女儿嫁给了一个个体户,小两口在镇上做百货生意,日子过得也还算殷实,大儿子高中毕业后自己办了个养猪厂,又当上了村主任,小儿子大学毕业后在广州工作。老人的子女在当地可谓是出人头地,然而老两口的境遇却是糟糕透顶。刘爹爹患有心脏病、糖尿病等多种疾病,常年瘫痪在床,日常生活都不能自理。李婆婆也是70 多岁的人了,走路都十分困难。夫妻俩原本指望三个子女能孝敬自己,颐养天年。可是没想到,三个子女都百般狡辩,万分推脱。女儿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两位老人不该由她赡养,而且她逢年过节也都送钱送肉,已经尽了一定的义务。大儿子认为小儿子读大学的费用都是他出的,家里原本有一块上好的宅基地应该属于他的,但是却被两位老人卖给了第三人,实在气愤不过。小儿子则认为自己刚毕业参加工作,现在在广州打工,要付房租、水电,有时连自己都养不活,实在没有能力负担两位老人的日常起居及巨额医药费。于是兄妹三人谁都不愿照料两位老人,由于宅基地也卖掉了,连栖身之所都没有,老两口在村里的破祠堂里搭锅做饭,平时就靠村民的接济度日,日子十分凄苦。
边看案卷边流眼泪,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10年前,我母亲在娄底火车站送我去新疆读书的情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做父母的哪个不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然而他们却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们百般呵护的子女却无情的抛弃了他们。仔细阅卷后,我决定在开庭审理之前先去当事人家里全面了解情况,顺便做一下调解工作。在收到案卷材料的第三天,我就和合议庭另外一个成员来到了新化县,调查后发现情况比想象的更糟。老两口住的祠堂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的土砖房,现在已是摇摇欲坠,房间狭小黑暗潮湿,一进门一股霉味夹带酸臭味扑鼻而来,刘爹爹在床上呻吟,李婆婆则在边上干着急,掉眼泪,由于长期哭泣,李婆婆的眼睛已近失明。调查了解,宅基地出卖是为了给刘爹爹筹钱治病,也是迫不得已之举。我们随即来到大儿子家,然而他的态度却让我们始料未及。大儿子对老两口满是埋怨和责备,没有丝毫同情和怜悯。从大儿子家出来后我们又赶到了女儿家,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线希望,大女儿对父母还是有一定感情的,只是由于兄弟两个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她又嫁出去了,自己也有两个小孩要照顾,没有精力再去照料两个老人。第一次调查就这样结束了,在回来的路上我和另一个法官都默默在看着车外的景象,没有说话,我想,此时此刻,惟有沉默才能表达我们的内心。
考虑到老两口行动不便,合议庭决定到当事人家里去开庭。为尽最大可能调解好此案,开庭前我与当地镇政府及村支书联系,邀请他们参加庭审并在庭后帮助做好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庭审情况如我所料,大儿子还是固执的坚持要小儿子和女儿承担赡养的义务,他自己既不出钱也不出力。女儿则愿意每个月出一部分钱,但也不愿意把两位老人接过去一起住。小儿子在广州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庭审结束后,在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帮助下,我们对大儿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大儿子同意等小儿子回来后再商量两老的赡养问题。结合庭审查明的情况和庭后的调解工作情况,我明确了下步工作的几个重点。一是和当地镇政府联系,争取为两老办理低保和农村合作医疗。二是通知两老的小儿子回家协商处理本案。在当地镇党委和镇政府的支持下,前项工作很快就给予了解决。于是,我又通知各方当事人再次到新化现场调解此案。这次我抓住老人的大儿子是村主任的情况,邀请了该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参与调解,经过半天的协商,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两位老人和大儿子一起吃住,女儿经济条件还算可以,每个月负担400元生活费,小儿子每个月负担200元生活费,老人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大儿子先垫付,兄妹三人平均分摊。
协议签完之后,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压在心头的一件心事终于了结了。这是我办的第一个案子,也许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也许从其他角度、以其他方式着手能处理得更好,也许我还可以更细致更认真,但是我坚守住了法律的底线,维护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这是一个法官必须恪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