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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召开执行星剑药业系列案债权分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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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景星 严文郁 胡伟华  发布时间:2011-08-02 11:41:20 打印 字号: | |
  • 中院执行局局长肖学军主持会议
  • 债权分配会议现场一
  • 债权分配会议现场二

 82,娄底中院召开了执行星剑药业系列案债权分配会议。该案是近年来娄底市最大的一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高达2个亿,申请执行的案件数量达180多件,社会关注度高,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社会矛盾极为尖锐。为了确保债权分配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院执行局成立了专门合议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参与分配案件的特点和难点,确定详细办案计划。经过半年的精心准备,合议庭根据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制定了债权分配方案,并在今天的大会上予以公布。

 据悉,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于20101021向娄底中院申请执行与湖南星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公开拍卖和变卖,共计得款4178万元。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185名债权人以湖南星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向中院申请参与分配。参与分配标的10357.39万元(只计算本金),其中:抵押优先权案件1件,标的6799.79万元;工程款及职工工资案件53件,标的1459.06万元;其它普通债权案件132件,标的2098.54万元。

依照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据此,市中院将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拟于八月下旬召开第二次债权分配会议,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允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来源:娄底中院
责任编辑:胡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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