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彭武军、刘兴超、潘仁义、陈颐、龙伟科、刘小文、刘小连、孙云贵、孙云武、陈科、毛斌、梁国峰、刘向荣、梁仁彪、梁珊等15人自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在涟源市城区内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大量贩卖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其中,被告人彭武军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
在今日的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各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次数和数量进行调查。因案情重大复杂,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彭武军、刘兴超、潘仁义、陈颐、龙伟科、刘小文、刘小连、孙云贵、孙云武、陈科、毛斌、梁国峰、刘向荣、梁仁彪、梁珊等15人自2008年7月至2009年9月,在涟源市城区内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大量贩卖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其中,被告人彭武军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
在今日的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各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次数和数量进行调查。因案情重大复杂,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