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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法院执行和解一批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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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浩凛  发布时间:2010-07-06 09:19:36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代表将锦旗送至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羊志宏手中

628上午,冷水江法院内响起了热闹的鞭炮声,苏某等15位退休老人将一面写有“为民维权,执行有力”的锦旗来到法院办公楼前,将锦旗送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羊志宏手中,感谢该院为他们一次成功执结15件合同纠纷案件。

20081月,苏某等15人分别向华竹公司冷水江分公司申领钻石VIP卡并交纳了诚意金,但其后未能成功选定商铺,要求退还诚意金未果。200971,苏某等15人分别向冷水江法院诉请被告返还诚意金。同年12月,法院分别作出判决,由华竹公司和华竹公司冷水江分公司返还苏某等15人的诚意金。两被告提起上诉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冷水江法院的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华竹公司和华竹公司冷水江分公司均未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苏某等15人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执行法官数次召集被执行人协调,被执行人均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面对此种情况,考虑到如果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影响该企业的正常经营,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执行法官并没有简单的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以迫使其履行义务,而是从案结事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辨法析理,不仅向被执行人说明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还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语言上沟通,在心灵上感应,在情感上互动,努力消除被执行人的对抗情绪。同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使他们相信法院,防止申请人采取过激行为。经过连续三天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申请人、被执行人均表示非常满意。

 

来源:冷水江法院
责任编辑:严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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