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结案亦解惑:执行难双线破解
分享到:
作者:曹 瑜  发布时间:2010-06-21 15:06:36 打印 字号: | |
  通过本地媒体发出“邀请函”,邀请市民参与执行流程,与法官一起奔赴执行第一线,亲身体验执行的点点滴滴。一年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共举行大小12次“见证执行”行动,62名“见证人”前后参与了147宗案件的执行,执结标的额达588万元。

 群众见证抓“老赖”

 明白缘何“执行难”

 “不懂法和懂点法的人对待执行的态度真不一样,看看先前那个老赖耍横,这个老板却挺配合。”见证人罗女士用笔记录整个执行过程,轻轻摇头道。另一名见证人谢先生接过话说:“法官确实厉害,要根据现场情况作出准确判断,经验确实丰富啊。”在见证了执行全过程后,市民们对法院执行有了全新认识。

 在谈及策划实施“见证执行”的初衷时,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罗念卫谈道,“以前呢,执行难总是法院自己在说,为什么这么难,到底难在哪里,老百姓并不理解,也不接受。‘见证执行’活动一方面可以规范法院的执行行为,另一方面还可以让老百姓亲身感受到执行工作的酸甜苦辣,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促使社会各界共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探索一条新路子。”

 2009年3月25日,在“见证执行”的出发日,见证人们就亲眼目睹了一场暴力抗法事件。2003年4月,邱某驾驶登记林某名下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撞死谢某,法院判决林邱二人赔偿谢家1.9万余元。开庭时两人均没有到庭,当法官与其协商执行事宜时,林某称法院不会办案直接挂断电话。法院两次向其发出执行传票,可是林邱二人还是没有到庭。当法官和见证人来到林某家时,林某对判决义务一再扯皮推脱,并宣称:“要叫我还钱的话,除非你叫交警和当事人全部找我谈,否则免谈。”鉴于林某有房、有车,有足够能力履行赔偿义务却拒不履行,且态度极为恶劣的情况,法院当场宣布对其拘留15天,要给林某铐上手铐时,这位“瘦身老赖”竟变成了“大力士”,弓起背拽着干警的手腕开始撕扯,企图蛮力反抗,增援干警一起制服了老赖,最终4名干警将老赖带走。

 看着老赖被押上警车,在东莞经商的见证人陈先生心有余悸地说:“这个被执行人太无赖了,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判还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真是可恶。”

 林某被拘留的当天,邱某赶至法院付清了执行款,但因林某的暴力抗法行为,且一直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不思悔改,法院为加强教育惩戒,继续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的措施。

 重庆籍在东莞经商的罗先生对记者说:“对这种‘老赖’就应该采取强硬的手段,这样他们才会乖乖地履行。以前说到执行难,总以为是法院不作为,通过参加这样的活动才明白,那些千方百计赖账的‘老赖’,才是执行难的主要原因。”

 市民多参与

 “老赖”无处藏

 2009年,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995宗,执结10499宗,执结率高达95.49%,执行标的到位率大幅提升至55.27%,执行工作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张向平谈及2009年工作时,感慨地说:“执行真是一件苦差事,起早摸黑,经常半夜接到电话就要出去。以前,一年我们要解决1万多宗案件,但是全院执行人员却不足50人,每位执行干警疲于奔波不说,有些案件来不及处理,还要忍受当事人的怀疑与投诉。关键是有些案件的确很难执行,有时我们前后找被执行人10几次,该用的强制措施都采取了,但是‘老赖’还千方百计地赖账,执行工作不易做。”

 法院实施了“见证执行”后,这种情况大大减少了。市民参与到执行过程,增加了社会参与度,也对“老赖”产生了强大的舆论压力。许多见证人与被执行人存在邻里、朋友、亲属关系,特别是人大代表参与了“见证执行”后,更为有效地发挥其广泛的群众基础,很好地达到督促老赖、压缩老赖生存空间的执行目的。

 在一起拖欠货款案的执行中,因被执行厂方停产,老板也不知去向,执行一时陷入僵局。市人大代表黄福有应邀参加“见证执行”后,竟然发现该厂工商登记上经营者的名字和一位朋友相同,便立刻打电话给这位朋友陈某,才得知他正是被执行厂方的负责人。黄福有主动给陈某做工作,说服他快速还款,在朋友的督促下,陈某觉得很不好意思,第二天就把钱交到了法院,一宗“棘手”的案件顺利得到了解决。

 2010年3月,东莞市第三法院开展的“见证执行”里,有26宗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告知将有见证人与法官一起上门执行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义务。

 在一宗货款案件的执行中,见证执行队伍赶到被执行人厂房时,被执行人正与客户商洽购买事项。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执行了拖欠的货款。虽然如此,当客户得知该厂被法院强制执行,并被报道“见证执行”的媒体曝光后,认为该厂信用不佳,停止了与之的生意关系。该厂负责人后悔不已,说:“没想到会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以后再也不能做这样没有信用的事情了。”

 细节多考虑

 关怀暖人心

 “一直以为法院的法官都很严肃,不苟言笑,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依法办案。没想到现实中法官会这样平易近人,经常会开玩笑,办起案更是细心周到,对各方利益的衡量细致入微。”行动结束后,见证人李女士兴奋地谈起一天的收获。

 蔡某为小货车的权属人,因案外人驾驶该小货车将申请执行人撞伤后驾车逃逸,无法确认案外人的身份,蔡某应承担包括赔偿及逾期利息在内的各项费用达5万元。但是,经法院调查,担任治安员的蔡某,月收入只有1200元,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妻子刚怀孕,没有工作和其他收入。

 当执行队伍刚赶到蔡某家门口时,案件承办法官示意大家小心点,蔡某的妻子怀孕两个月,刚从医院回家中保胎,不要进去太多人。法官坐在沙发上,做蔡某夫妻思想工作。最终,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同意蔡某每月支付500元和放弃逾期利息,但蔡某仍然表示无能力支付,他的妻子也在抱怨家里没钱,连去医院保胎的费用和买菜都要借钱,双方最后也没有达成协议。虽然申请人提出了对蔡某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但法官考虑到蔡妻怀孕的现状,当场采取措施造成孕妇情绪波动,极易发生意外,决定暂不对蔡某采取强制措施,发了传票给蔡某通知其两日后到法院再次协商。见证人得知法院的做法后,纷纷称赞法官人性化的灵活执法。

 后来谈及这宗案件时,罗念卫对记者说:“为维护债权人权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有可能对其采取司法措施。不过,当时采取强制措施有可能使被执行人的妻子受惊吓,若造成其流产就更不好了。我们既要依法办事,也需要人性化的温性执法。”

 完善流程 提升绩效

 “见证执行”一经实施即受到市民的强烈关注和支持,为用好这一“招”,东莞市第三法院成立了“见证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见证执行”的开展落实。该院正不断完善见证流程,以使行动过程更加流畅,衔接更为紧密,进一步提升执行成效,并赋予“见证执行”更强的实施力和威慑力。

 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陈浩辉谈道:“自首创‘见证执行’后,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积累总结,通过在行动前明确各参加部门职责,行动中增设案情讲解员,行动后征集留言条、意见卡,提高执行成效的同时,进一步激发公众参加行动的积极性和热情,实现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邀我监督’为‘我要监督’。”

 在该院今年3月30日的“见证执行”中,共有35位市民报名参加行动,由于行动组织和规模所限,法院通过摇珠的形式选出了28位见证人,参与率进一步提高。这28位见证人,来自多种职业,有个体工商户、学校老师、在校学生等,也包括人大代表、私营老板、新莞人等。更为齐全的人员构成,更大地推动执行工作的进步。

 每次“见证执行”行动后,该院执行局局长尹健容都在工作本中,认真记录着见证人对执行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非常宝贵,是群众对我们工作最直接的反映。哪里做得不够,哪里让群众不满意,都是需要我们思考改进的地方,最终用群众认可、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曹 瑜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