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院长每到一地都首先认真听取了各基层法院的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对各基层法院贯彻落实好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基层法院收结案总数均占全市法院的80%,是法院联系群众最密切、最直接的纽带和桥梁,推进基层法院全面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基层法院的工作做好了,全市法院的工作就能上新台阶。通过这次调研,对基层法院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今后中院将尽力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困难。他同时指出,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法院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基层法院要在具体工作中突出以下五个重点:
一是务必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强化党的领导的观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并以此指导审判工作,使审判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案件,要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主动取得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要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主动争取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要倾听各方面的意见,了解社情民意,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二是务必要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进程平稳推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司法权威与公信的根本保证。各基层法院都要将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将队伍建设抓得更紧、更细、更实。要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法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胸怀系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利民之举,秉持公平正义,切实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三是务必要围绕中心抓审判,确保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法院责任重大。人民法院的根本职责就是通过充分有效合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秉持公平,伸张正义,这也是社会和人民群众最渴望的。因此,必须确保案件质量,使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体现法律的公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实践的考验;必须提高办案效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必须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更好地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要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刑犯、少年犯、偶犯等要少判拘禁刑。民商事审判要坚持调判结合,加大案件调处力度,诚心实意地做好群众工作,下功夫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工作。要在现阶段清理执行积案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尽量减少空调空判现象,树立法院权威。对特别困难又无法执行到位的当事人要给予适当的救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要通过公开促公正,用公正树公信。
四是务必要推进精细化管理,确保审判及其他各项工作顺利有效进行。市委政法委推行的精细化管理是一种将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引入到政法机关管理的新模式,我们两级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以此为契机,真抓实干,绝不能搞花架子,要对各项工作每个环节进行细化,保证精细化管理落在实处,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确实提升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进入科学发展轨道。
五是务必要继续推动“两庭”建设,确保全市法院硬件建设不落后。现在全市五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办公大楼都已经建好或正在兴建,但我们还是要抢抓机遇,继续加大投入,尤其是基层人民法庭,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扶持,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完工;还未动工的,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确保“两庭”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各基层法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争创“双满意”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务必”,克服困难,振奋精神,积极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促进娄底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