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情况下,加大处罚力度,抬高违法成本,有助于对酒后驾车行为形成有效的威慑力。之所以预置“理想情况”这一前提,是因当前社会生态下,依法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惩罚本身就存在打折现象。执法尺度摇摆不定,非但无法对酒后驾车行为予以有效惩戒,反倒可能促使扭曲的驾车心态肆意蔓延。在舆论数年如一日地持续关注下,即便是再新手的驾驶员,对酒后驾车行为的违法性质也当有清醒的认识,一味强调宣传教育意义与功用未免瞄错了靶子。之所以仍旧有人明知故犯,除了一部分人对个人酒量存有盲目自信外,更不乏有人对自己社会活动能力的故意显摆,自以为只要不出大问题,这世上没有摆不平的事。
按照现有交通法规,如果不是营运车辆,对酒后驾车最严厉地惩罚是罚款500元,暂扣驾照3个月。不过,对于绝大多数有车一族而言,500元算不上什么大数目,真正能够制约他们的是扣驾照。如果这一条能够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虽不能说完全杜绝马路上的酒后驾车现象,至少那种边昏昏沉沉边拍胸脯叫嚣可以摆平一切的现象只会沦为笑柄。
遗憾的是,在潜规则盛行的时代里,总有那一些社会活动能力极强的人,他们能够娴熟地透过层层关系,轻松消除交规罚单与扣分记录。这一点,在媒体披露的某些地方政府消除交规扣分记录的新闻中得到了验证。在一个视逃避违法而不是守法的扭曲驾车文化里,即便抬高酒后驾车的惩戒成本,仍旧无法消除公众对法律可能被打折的深深忧虑。
法律理应对生命保持最高的敬畏,理当以最为严厉的措施,遏制一切可能危及生命的行为。适当加重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惩罚力度并非不可考虑,但也要着重反思,酒后驾车现象为什么会屡禁不止,法律到底有没有充分显示出应有的执行效力?如果执法打折演化为社会的潜规则,就算违法成本一再加码,也难免被一些人钻空子。还有一点,法律对酒后驾车现象威慑力的产生,不可能仅凭一时兴致、一个运动式执法便可轻松付诸现实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