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正湘同志去世后,省高院政治部发来唁电,娄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因在外地出差,委托常务副书记陈光明、纪检组长兼政治部主任刘富华到场参加悼念活动,娄底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成和其他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新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康新阶、县长彭展发、政协主席刘学明、县委副书记胡忠威、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刘巩成、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邓敏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岚平等领导,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以及部分中层干部到新化殡仪馆对魏正湘同志进行了深切悼念。
魏正湘同志1955年12月生于新化县上梅镇,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80年调入新化县法院,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人事教育股副股长、民事庭副庭长、行政庭庭长、执行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副院长等职务。2009年7月底,他被诊断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医生要求其住院治疗,但因工作繁忙,他坚持带病工作。,他参加新化县禁毒禁赌专项会议至次日凌晨。14日下午,他组织该院刑事庭的同志研究多起案件后,又连续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禁赌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因心脏病突发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