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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行悬赏举报网成老赖“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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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有根  发布时间:2009-06-01 15:51:12 打印 字号: | |
据《人民法院报》5月17日报道,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通全国第一家执行悬赏举报网,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线索和财产线索,把网络搜索的强大功能运用于破解执行难题。开网月余,收效明显。笔者认为,在时下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时日,西湖法院的这一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相对时下依靠媒体刊登悬赏举报广告而言,网络悬赏举报具有更多的优越性。一是时间具有长久性。利用媒体悬赏举报因刊登次数有限其时间效力也有限,而网络悬赏举报只要不从网络上删除,即可长期存在;二是地域具有广阔性。由于受地域所限,地方媒体广告往往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发生作用,即使利用全国性媒体悬赏举报其覆盖面也有限。而利用网络则能彻底打破这一地域局限;三是受众具有广泛性。媒体悬赏广告因受众所限,致使有的知情人难以知晓举报信息。而利用网络则大不相同,广大网友轻点鼠标即可获取悬赏举报信息;四是具有经济性。媒体刊登悬赏举报广告其费用相当可观,而利用网络则十分经济,可以大大节省法院人、财、物力和当事人的费用。

    执行悬赏举报网的优越性越多就决定了对老赖的威胁越大。从优势功能考量,执行悬赏举报网足可成老赖“克星”,势必对老赖产生“三无效应”:一是无脸见人。将老赖照片、个人信息甚至伴侣信息在网上公布,对老赖及其家庭名誉损失很大,只要老赖一日不履行执行义务法院也一日不删除,无疑使老赖威信扫地;二是无处藏身。由于网络具有强大的搜索功能,即使老赖逃到天涯海角也枉然,总有网友对号入座将其举报;三是无法从业。反思以往老赖之所以斗胆外逃,是因为逃到哪里都能重打锣鼓另开张。而网络悬赏举报网开通后,不仅会成为热心网友积极举报的信息源,同样也会成为各地政府机关的信息收集渠道。一旦外逃老赖欲在异地办理相关从业手续,异地政府部门也决不会为其大开方便之门,从而使老赖陷入“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困境,唯有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面对老赖玩“失踪”、被执行财产难以找寻的情况,我们务必以变应变,在如何积极应对老赖上做文章。而西湖法院率先开创执行悬赏举报网,将网络的搜索功能变成向老赖们发起强烈进攻的有力武器,具有迫使老赖促其履行执行义务的巨大威力。鉴此,西湖的做法值得效仿。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严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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