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圆明园文物终被拍 国人反响强烈
分享到:
作者: 马守敏  发布时间:2009-03-03 17:29:12 打印 字号: | |
巴黎时间25日晚,法国佳士得拍卖行不顾中国反对(本刊2月15日曾作报道),执意举行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铜像拍卖活动。最终两座铜像分别以1400万欧元的高价被卖出。

    拍卖在国人中引发强烈反响。2月17日,国家文物局致函法国佳士得拍卖行,明确要求撤拍有关文物,并希望有关当事人能够理解和尊重中国人民的正当要求。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还说,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在战争中掠夺的大量中国文物,包括从圆明园掠夺出境的众多珍贵文物,应当归还中国。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认为这种行为有悖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基本精神,将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此次拍卖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佳士得方面承担。并发出关于审核佳士得拍卖行申报进出境的文物相关事宜的通知。

    随后,外交部发言人也表示,保护文化遗产,促进文物返还原属国,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也是文化财产原属国人民不容剥夺的基本文化权利。拍卖圆明园文物,有悖于相关国际公约的基本精神,将严重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和民族感情。

    同时,民间人士也行动了起来。旅法华人和中国留学生进行了多次合法抗议活动,并向路人派发资料,介绍圆明园流失文物鼠、兔首铜像的来历。中国网民更是掀起了抗议法国潮,力促全球华人封杀拍卖公司,甚至过激地喊出“抵制法国货”的声音。9日,由81名中国律师组成的“追索圆明园流失文物律师团”,向法国佳士得拍卖行和收藏人正式发出律师函和律师声明,表明了反对拍卖的立场,阻止拍卖一事进入法律程序。19日晚,律师团向法院递交了阻止拍卖的“禁止令”。

    然而,这一切努力终归枉然。23日,法国巴黎大审法院紧急审理法庭作出裁决,驳回了关于要求停止圆明园流失文物拍卖的诉讼请求。

    这警示我们:追回流失文物,并非这般简单。正如武汉大学国际法专家郭玉军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所说,两兽首在100多年前就已流失国外并历经多次转让,经过所谓的“漂洗”,现在的占有人极可能是在确信所有权无瑕疵的情况下才计划拍卖。

    这就使得通过诉讼来追索很难成立。国家只能利用多种渠道,在道义上进行呼吁和追索,通过协商谈判,促成流失文物的返还。

    据悉,两尊兽首均被通过电话参与当晚拍卖会的买家拍得。佳士得方面未公布该买家的身份。据消息人士透露,作为文物,兽头实际市场价值并不高,以1400万欧元一个的价钱,在金融危机形势下已属天价。不排除内部伪造拍卖交易金额,为今后敲诈中国“爱国”买者打下价格参照基础的可能。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严文郁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