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须知
一、受理法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1、我院受理不服辖区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再审申请。
2、当事人不服我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可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正本一份(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有签名,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有印章);
2、再审申请书副本若干份(具体份数以对方当事人的人数计);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4、案件涉及的一、二审裁判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委托他人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须写明代为申诉)各一份;
6、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
7、如有证据,须提供与再审申请书份数相同的套数。
再审申请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纸型要求
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
四、再审申请书格式
样式如下: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再审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再审申请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200×)×××字第×××号判决(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撤销原生效裁判;
2、判令××××(写明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简要写清楚)
××××××××××××××××
此致××××人民法院
申诉人:×××(须为申诉人本人签名)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