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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传播司法人文关怀的使者
记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娄底中院立案庭庭长刘筱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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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11-17 14:39:39 打印 字号: | |
娄底中院立案庭庭长刘筱岚

当事人为什么到人民法院信访,他们一不是走亲戚,二不是看风景,说到底他们还是对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有怨气、有疑难、有心结甚至有幻想,他们都是对司法公正和司法人文关怀既有失落感,又有信任感的特殊人群,我们搞法院信访工作的,就是要扎扎实实做好接访、息访工作,拿出十二分的诚心、耐心、细心、爱心,坚持做到“关怀不敷衍、困难不推诿、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激化”,做一个传播司法公正和司法人文关怀的使者。谈起多年的信访工作感受,刘筱岚外表显得十分平静、理性,更透出她对这份工作的热诚和执著。

刘筱岚,娄底中院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娄底市十大杰出青年、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湖南省2004-2006年度集中处理涉诉涉法工作先进个人。近四年来,她接待来信来访2000多人次,无一人投诉;办结信访疑难案件120余件,80%以上息访息诉。经过4年的努力,使该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了良性循环的可喜局面。20071212日,刘筱岚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应邀参加了在首都北京举行的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干一行  爱一行

1984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刘筱岚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工作了整整20年,她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到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凭着厚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办结了近2000件案件,无一件适用法律错误或被上级法院作重大改判的案件,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优秀法官”。

涉诉信访工作是立案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有人说它是法院的“第一难事”。2004年初,刘筱岚任立案庭庭长。她以大局为重,不计个人得失,迎难而上,把能否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当作是对自已党性强不强、司法为民的思想树得牢不牢的检验和考验。

她坚持以身作则,满腔热情地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面对立案庭人手少、上访人员多的情况,刘筱岚站到了接访第一线,当起了首席来访接待员;还经常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等休息时间处理来信。4年中,她共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2000余人次;先后400余次到了120余个市直有关机关、县(市、区)有关单位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行政村等做协调工作和上访户的思想工作。

她狠抓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结合本院实际,组织全庭人员认真讨论,建立健全了挂牌上岗制度、办事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开展创新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接待室添置了桌椅,安排了茶水,摆放了有关资料等,方便群众来访。来信来访情况全部登录局域网,实行流程管理,结束了以往存在的对来信有来无回、来访有问无答、申诉有诉不理、转办只转不督的无序状况。

她注重标本兼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在院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实行全院所有案件均由立案庭“三排定”:即排定开庭时间、排定开庭地点、排定主审法官。没有法定事由并经批准,不得更改。从而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还将对法官的举报、控告率列入岗位目标考核范围,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通过这些措施,中院涉诉信访量明显下降,对初信初访的处理率达100%20072月,娄底中院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立案窗口”。同年3月,刘筱岚被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评为“2004——2006年度全省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想群众  帮群众

刘筱岚在涉诉信访工作中体会最深的是:换位思考。她常想: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处不上访。人们外出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或到医院看病遇到疑难问题时,往往去找问讯处。而法院立案庭的信访窗口就是当事人的“问讯处”,有时甚至还是那些受了委屈、对法律不理解、性情急躁或有其他原因的当事人的“出气筒”。作为信访工作者,只有时刻保持信心、热心、耐心、细心,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满街喊冤叫屈的残疾人罗郑刚夸她真心实意帮助人。现年47岁的罗郑刚是一名下岗工人,因腿有残疾,妻子没有工作,家庭经济拮据。19956月,娄底市某局将临时商业网点的10套商住房以一次性收款长期出租的方式进行处理,罗郑刚以6.15万元的价格租得一个门面。当时双方约定,该门面及土地在50年以内使用,如果规划部门拆除造成损失,该局不负任何赔偿责任。罗郑刚将门面装修后进行使用,20026月又租赁给他人,这样罗郑刚一家的生活基本上有了保障。不料,20046月,娄底市某局以该门面系临时建筑为由,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罗郑刚认为该局在签订协议时隐瞒了门面可能随时被拆除的真实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所签协议无效并判令该局赔偿损失。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但娄底市某局存在过错,应适当予以赔偿。故娄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租用协议,由娄底市某局赔偿罗郑刚30750元,驳回罗郑刚的其他诉讼请求。罗郑刚不服,提出上诉,要求娄底市某局退还全部租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娄底中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罗郑刚的上诉,维持原判。罗郑刚对法院的判决极为不满,胸挂“冤”字牌,手拿电喇叭,先后到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甚至进北京上访,在大街上反复播放“黑法院、黑院长、黑法官、办黑案”的录音。200510月,罗郑刚被从北京接回娄底,刘筱岚把他作为重点接待对象,全面听取其对案情的陈述和要求后,首先指出其“闹访”是错误的,然后对其案件进行辨法析理,同时对其心情和家庭生活中存在的困难表示理解和同情,并承诺将尽力为其排扰解难。情绪激动的罗郑刚慢慢镇静下来。有人问罗郑刚为何不吵不闹了,罗郑刚回答:“我遇到真心实意帮助我的人了。”后来,罗郑刚到中级法院找刘筱岚了解其申诉案的办理进展情况时,不再背“冤”字牌、不再播放骂法院的录音了。经刘筱岚多次找娄底市某局有关人员协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成和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副院长刘一荣上门做工作,娄底市某局终于答应“特事特办”。罗郑刚从娄底中院领到3万元困难救助款时,当即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访。

身患绝症的退休教师梁正邦临终前给她寄来感谢信。1940年出生的梁正邦,是某中学的退休教师,其在涟源市兰田镇双江街上有一栋铺房。20054月,涟源市政府决定扩建火车站广场,将梁正邦的房屋划入了拆迁范围。由于当时梁正邦身患肺癌住在省会一家医院治疗,梁正邦的妻子代理梁正邦于同年72日与涟源市城镇房屋拆迁事务所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后来,梁正邦以未征得其同意、其妻子无权处分等为由拒绝履行该协议,并向娄底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娄底市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驳回梁正邦的申请。梁正邦不服娄底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娄底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娄底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按照法律规定,该案只要下达一份驳回申请裁定书就结了,但刘筱岚考虑到这样做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经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副院长同意,决定对该案进行协调处理。刘筱岚一方面多次到医院看望梁正邦,从法律和情理上对梁正邦进行耐心解释;另一方面到娄底市及涟源市两级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针对梁正邦已到肺癌晚期更需要政府关怀的特殊情况提出处理方案,终于使双方达成了协议。梁正邦在去世前6天,高兴地领到了涟源市政府支付的拆迁补偿款等33万余元。梁正邦给刘筱岚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你真是党的好干部,为我的事你累瘦了……请你千万注意身体,别太忙了。”

祸不单行的老农颜升修把她当亲人。涟源市渡头塘乡年近七旬的村民颜升修是个文盲。19951月,其大儿媳被拖拉机撞伤致死,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同年5月,其大儿子外出讨债被他人打成重伤,凶手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颜升修的大儿子)医药费等3.6万元。颜升修对两起案件的判决均不服,从此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上访之路。他不再理发,自制了一个土灰色背袋背在身上,见人便从袋里掏出文理不通的材料“伸冤”,发誓官司不赢,头发不剪。2006年下半年,刘筱岚在接访中还了解到,颜升修老人患有肺结核,老伴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大儿子头部受伤后智力受到严重影响,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小儿子患肝癌两年前离开了人世,小儿媳丢下两个孩子离家出走;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孙女不幸染上红斑狼疮,急需费用控制病情。面对这位倔强、可怜的老人,刘筱岚的心情十分沉重。经审查核实有关情况后,她将颜升修老人领到自己家里一同吃饭,反复做老人的疏导工作,同时想方设法帮助老人度过经济上的难关。刘筱岚发动自已的亲友给颜升修老人捐献衣物;组织支部党员开展献爱心活动,给颜升修老人捐款1000余元;涟源市政府根据刘筱岚的建议,发给颜升修1.2万元困难补助费,并解决了其“低保”问题。现在,颜升修老人不再上访了,留了10余年的长发也剪掉了。他对刘筱岚说:“我在城里没有亲戚,你就是我的亲人。”颜升修老人真是这么做的:逢年过节,专程给刘筱岚送来自己养的鸡鸭;平时菜地里长出了新鲜蔬菜,哪怕是几棵葱,也要先送给刘筱岚尝尝。当然,刘筱岚每次都没忘记塞给颜升修老人100元或者更多的“路费”。

讲廉洁  保廉洁

工作中,难免遇到领导批条子、熟人请帮忙、亲戚要照顾、当事人送礼求情的情况,但刘筱岚自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法官不得有的13种行为的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刻牢记自已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促进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绝不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枉法裁判。

一次,刘筱岚主审娄底市某公司与邬某承包合同纠纷一案,邬某怕输官司,托人将1封装着厚厚“材料”的信送给刘筱岚。刘筱岚拆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一叠钞票,立即打电话通知邬某到她办公室来。刘筱岚严肃批评了邬某的“行贿”行为,要其将钱拿走,并要其相信法院会依法公正办案。邬某将钱拿回去后,心里还是不踏实,过了几天又来到刘筱岚的办公室,将1个纸盒放在桌子上,转身就走。原来,邬某见刘筱岚使用的手机已很陈旧,便买了1部精美的三星牌手机送给她。刘筱岚想,案子还未了结,如果将手机退回去,邬某还会设法送这送那,干脆等结案后再退。于是,刘筱岚加班加点把该案办结,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邬某接到刘筱岚的电话后来到其办公室,将原封未动的手机领回,深有感触地对妻子说:“我是生意场上的人,金钱开道的事见得多了,像刘法官这样退了一次又一次的,还没有遇到过。”

刘筱岚不仅在办公室坚持拒礼拒贿,而且在家里也与家人约法三章,不准收受任何与案件有关人员所送的钱物等。娄底市总工会和市妇联先后3次将刘筱岚的家庭评为全市“五好家庭”。

来源:娄底中院
责任编辑:严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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