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副院长成灿就被告人陈建犯爆炸罪一审被判死刑一案的案件事实及审判情况发布新闻稿,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成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要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全力做好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既要从法定量刑幅度、情节、程序、时效等方面认真研究,采取有效办法,防止打击不力的现象。又要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方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慎审明断、不枉不纵,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要在审判过程中,坚持以案说法,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审判的原则,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主动发布各种审判信息,借助各种载体让人民群众了解审判,进而理解法院,在全社会倡导文明守法的良好风尚。